国峰(重庆)新材料有限公司PEVA塑料系列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部令 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“PEVA塑料系列项目”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拟建项目购置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街道内的土地(晏F14-04/02地块,用地面积31378m2)及土地内的空置建筑物,对空置建筑物进行改建,包括1幢单层钢混结构厂房(1#厂房)、1幢3层钢混结构厂房(2#厂房)、1幢4层钢混结构办公楼、1幢3层钢混结构办公楼及1幢5层钢混结构宿舍,改建后总建筑面积约29770m2。在改建后的1#厂房及2#厂房内建设一次发泡生产线3条、二次发泡生产线3条、管托系列产品生产线2条、铝合金隔热瓦生产线4条、汽车装饰产品生产线1条,年产管托系列产品2000万套、铝合金隔热瓦100万平方米、汽车装饰产品100万套。
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,占总投资0.8%。
二、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国峰(重庆)新材料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总
联系电话:15826062666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: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环评单位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新南路164号0805
联系人:李工 023-62192016 邮箱:857271635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0rQA-Li17_wX4pBJ15gzfg?pwd=kxng
五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sLMPSr6aCcA1c0YBAPesbA?pwd=1d7f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,同时完善环评工作,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。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
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,感谢您的参与!